西夏区商标变更需了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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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商标变更需了解的内容

作者:宁夏昌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28 08:49:34

了解行情,有过注册经验的人都知道在公司注册过程中公司地址的选择和注册是一个不小的门槛,很多人仅仅依靠自己的知识储备以及人际资源很难跨过这个门槛。代理记账公司注册地址也是非常受欢迎的一个项目。换句话说,如果你的注册地址没有或者选择的不恰当,那么你在工商局的第一步就不能顺利完成,不能通过审核,你接下来的步骤就完全不可能继续。而要注册一个可以用的地址不仅仅是花钱的问题,还涉及到很多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

首先,如果申请人的企业实际选址已经落成,例如有些有实力的申请人可能有自己的写字楼的使用权或者有厂房的建立等,这些实际地址如果通过工商部门的审核具有资质的,是比较容易通过注册的,它所需要的费用要根据具体的办公地点地址的占地面积来进行收费,在这方面大家可以多进行收费处项目方面的咨询。一般写字楼可能在几块钱一个平方,具体可以看工商局的文件。

其次,不是每一个申请人都有如此强大的实力做支撑。大家可以了解是不是有一些商住两用的楼盘能够通过代理记账公司注册地址的审核,相对来说要比使用写字楼的租金便宜。但在不了解具体情况之前,先不要盲目租用,要确保是可以通过相关审核的。因为商住两用的楼盘很多,但并不是每一个都能用来进行公司地址的注册。

对于很多准备工作还不完善的申请人来说可以在选择注册地址的时候使用虚拟地址,这在目前也是允许的,不过收费标准也是比较高的,一般在一线城市可能每年要为之花费万元。虚拟地点的漏洞在于如果面临检查的时候可能很难过关。一般要保证万无一失,这种方式个人是很难操作的。

随着相关监管力度的加大,目前代理记账公司注册地址的门槛是越来越高,在工商局的审核方面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一个注册地址要合格的标准也涉及到很多不同的条件,如果是个人操作的话,可能单单为一个地址就要做很多工作,这其中还可能面临被高收费的问题,在时间效率上也会相对延长,为了降低这样的门槛,大家可以请专业人士来协助这个步骤的有效完成。

1、自行办理。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在北京)办理。

2、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提醒: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银川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参照涉外申请人办理。

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书、商标注册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交)

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以个人名义申请,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3、商标图样:汉字或英文或图形,清晰商标图样。

4、优先权证明:要求优先权的,应当提交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交或在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完整的中文译文;

5、列出需要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就是关于怎样办理商标注册,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介绍,商标注册,个人或者企业都可以办理。

个体户申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知识产权保护也成为了社会创新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11月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在11月25日举行的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国知局副局长甘绍宁提到,本次印发的《意见》是新时代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中具体提出了从“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四个知识产权保护方向入手,对现代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系统的谋划和整体的部署。

1、严保护:关键词赔偿更高,全面建立保护新体系。《意见》明确指出,不仅要“加大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赔偿限额;还要“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机制;并且要“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建立完善企业和个人的黑名单制度,让侵权无处遁形;最后再进行“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防范机制建立,不断持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营商环境。

2、大保护:关键词执法更严,建立社会监督共治,加强监督力量。通过加大执法监督力量,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机制和机构,并利用科技手段实现智能检测,有效打击侵权假冒的行为。

3、快保护:关键词维权更快,提升协作衔接快速处理。从源头知识产权审查工作入手,加强审查能力建设、压缩审查周期,强化源头保护;并要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打破地方保护,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

4、同保护:关键词健全涉外沟通机制,改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我国现虽已加入大部分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但是近些年涉外的知识产权侵权案屡有发生,所以加强国际合作、健全与国内外权利人的沟通渠道、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等成为了新时代的知识产权中的另一个重点,努力促进合作共赢,实现共同的发展。

本次印发的《意见》共有九十九条,都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而展开,甘副局长表示,印发只是第一步,更关键是要抓好贯彻落实,要让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见到实效。正如《意见》中提到的一样,通过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让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完善产权保护体系,让知识产权发挥应有的社会价值!

我国银川商标注册的相关原则是: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

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目前,我国规定强制性注册的商标只有:对人用药品(西药、针剂和中成药)和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8年1月4日《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

(2)注册原则

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

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3)国家统一注册原则

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商标法》第二条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

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使用在先原则

指在无法确认申请(注册)在先的情况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里的所谓的使用在先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见:《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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